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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遭遇车祸无钱医治,茌平交警救助基金暖人心

时间:2023-01-19 11:09   编辑:茌平县社会组织联合会   来源:茌平交警队 点击:

在遭遇交通事故后
  高额的抢救费用
  无疑会给受害者家庭
  带来沉重的负担
 
  你知道有份“救命钱”吗?这份“救命钱”从哪儿来?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不用着急、茌平交警
  从下面的这起典型救助案例入手
  给大家进行讲解
2023年01月06日08时20分许,高某新驾驶电动自行车在茌平区国道309线52KM+400M处与李某驾驶的鲁PA*3*5号小型专用客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高某新受伤严重住院。      
事故发生后高某新被送往聊城市脑科医院紧急救治。经诊断:1硬膜外血肿;2、脑疝;3、脑挫裂伤;4、颅骨骨折;5、蛛网膜下腔出血;6、皮肤软组织擦伤;7、头皮血肿。    茌平区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第一时间与伤者家属取得联系,得知高某新手术费用巨大且家庭困难,告知高某新的家属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为高某新垫付前期抢救费用。高某新的家属提出申请后,茌平区道路交通事故救助服务站工作人员很快为高某新办理了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等相关手续。截至01月16日,高某新抢救费用已花费8万元,茌平区交通事故救助服务站已通知聊城市脑科医院垫付前期抢救费用。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什么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
  是指依法筹集用于垫付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的社会专项基金。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特殊情况下,如需垫付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理由,经救助基金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按照规定的程序予以垫付。
  救助基金哪些情形可以申请?
(1)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垫付差额部分抢救费用;
(2)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3)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垫付全部抢救费用。
  救助基金管理机构一般垫付受害人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受害人、法定监护人或代理人通过医疗机构提出垫付申请的,应同时承诺:受害人方如有提供伪造的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提交虚假资料等手段骗取救助基金的,由当事人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从责任方或保险等其他方式获得赔偿的,同意赔偿款首先直接用于偿还救助基金垫付的费用。

  如何申请救助基金?
  申请垫付抢救费用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1)《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抢救费用垫付申请书》;
  (2)受害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或身份无法确定的证明;
(3)交通事故受害人抢救费用的诊断证明材料,包括自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汇总清单、病历资料等复印件;超过72小时的抢救费用的,还应当提供书面说明;交通事故受害人身份不明或者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逃逸等,不能提供有关材料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机构提供书面说明。 

  (通讯员 高广新 宋志明 史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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